2021年咸宁市诚信企业参评须知

发布时间:2021-10-26  来源:市发改委  浏览次数:1951

2021年咸宁市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参评须知

 

一、申报资格

凡在咸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性质、建立纳税关系且连续2年按时参加年报的各类企业,均有资格申报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依据相关规定,申报诚信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:

(一)《咸宁市诚信企业申报表》(见附件1);

(二)《企业诚信承诺书》(见附件2);

(三)其他有效证明材料:

1.营业执照副本;

2.企业资质证书、产品认证证书等;

3.企业专利、知名商标、名牌产品、获奖证书等;

4.在社会公益事业与精神文明创建方面的相关证明。

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照片、扫描件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1.精心组织实施。各单位要深刻认识“评选诚信企业”的重大意义,将组织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、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,广泛宣传,充分发动,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。

2.坚持严格把关。各单位要遵循实事求是、公正公开和标准统一的原则,严把推荐和审核关,确保评选的诚信企业真正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。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,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
3.严明工作纪律。评选诚信企业,不分配名额,不限定数量,不收取费用。参与诚信企业评选的有关机构和人员,要保守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,保护知识产权,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。对在选树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,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相关人员。

具有参评意愿的企业,登录信用中国(湖北咸宁)网站http://www.xyxncredit.cn/,下载《诚信企业评选表》、《企业诚信承诺书》(见本文附件)填报发送至邮箱570556918@qq.com。